物业税引爆种种争议 |
| 青岛房产之窗 www.qd-house.net 2004-03-02 合作:青岛房地产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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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一:
房价未必会大幅下调
当前,媒体披露的我国计划开征物业税(财产税)的消息尤其是广东拟在年内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的消息,引起了房地产业和普通百姓的关注,人们对此持有不同的看法,众说纷纭。而商品房“平买贵用”时代的到来,究竟会对老百姓购房产生什么影响,对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利弊如何,是大家都在思索的问题。
有业内专家提出,物业税开征后,房价未必会随之大幅下调。该人士估算,由于地价和相关税费分70年交,也就意味着占住宅成本 30%的地价和相关税费在销售时只需先缴纳1/70,其余在其后的69年中缴纳,成本下降了98.57%,表现在总房价中,成本就下降了 29.57%。理论上讲,目前每平方米售价在6000元的房子,新政策出台后按每平方米4200元销售就可盈利。
但事实上,以上仅为理论价格。其实,消费者以后每年支付的物业税折现值的总和,与一次性付款的金额应该是相等的。因此,物业税的开征,不意味着购房总成本的下降,而消费者房产升值所带来的收益则会因物业税而大打折扣。对地产公司来说,房价也不会应声而落,短期内还将获得超额利润。因为地产商不可能将房价一步降到位,将通过加强房产的营销,提升房产的附加价值等方式维持房价,再通过买卖双方的博弈,逐步降低价格。
观点二:
低收入阶层压力增大
北京嘉恒基业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李磊认为,目前我国经济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产业结构需要调整。低收入的人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面临着就业与失业的压力,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等问题在现阶段都存在。低收入阶层买不起房,应住进政府提供的廉租房,政府应多收税去兴建廉租房。如果让低收入阶层缴纳养房的税费,他们又如何承担得起?不能把资本主义经济高速发展了几十年、在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的环境下实施的政策拿到当今的中国来。我们的当务之急是多创造财富,帮助低收入阶层解决居住问题。
对于开征物业税的目的,李磊尚有许多疑问。他认为,用征收物业税的办法来平抑房地产物价的思路值得商榷,因为靠降低成本的方式是平抑不了房地产物价的。房地产项目的价格不是由成本一个因素决定的,主要是由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和需求决定的。目前房价的上扬是由需求决定的。中国商品房的需求还处于饥渴的状态,非常旺盛,北京的商品房历史只有五六年时间,实施新的税制,条件还不成熟,应让其再走上十年八年。
观点三:
可能刺激土地需求
目前有些论点认为物业税是房地产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保证,北京市理格丰律师事务所郭玉涛律师认为很难做到这么完美。现在的土地出让并非完全是市场规律调控,将来也不会。税制如果改革,购房者的购置成本降低,而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则降得更直接、更明显。如果土地出让金也作为物业税的一部分,与现在比较,开发商则几乎无成本。在这种前提下,政策又极大地刺激了购房者的需求,开发商会闲看花开花落,还是一头扎进市场?市场对土地的需求是增加还是减少? 沈文愉
背景
2003年 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财政部有关部门表示:拟议中的物业税是将现行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统一起来,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物业税目前仅是一个框架,还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方案,物业税的税赋水平更谈不到确定。总之,物业税的出台目前尚无时间表。财政部制定的物业税方案出台后,要报送国务院审查批准。因物业税涉及面广、事关重大,如有必要需再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才可执行。财政部有关部门认为:目前媒体对此广泛关注、展开讨论是无可非议的,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可供制订方案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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