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人继承人谁是产权人 |
| 青岛房产之窗 www.qd-house.net 2004-03-04 合作:青岛房地产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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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先取得同住人书面同意,方可确定产权人
■内容有三兄妹委托中介公司出售一套售后公房。该房屋的产权人为该三兄妹的父亲李某,已过世。目前,该房屋内尚有两个亲属的户口,李某生前与两人一直同住,且两人已成年。兄妹三人称他们是房屋的法定继承人,有权处置该房屋,但两名亲戚不同意将房屋出售。
■焦点这一交易关键问题是明确产权,究竟谁有权处分该物业,谁是该物业的现有产权人。该套房屋的产权人已死亡,生前未留下遗嘱,且李某的配偶及李某的父母均已去世。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三兄妹是产权人的法定继承人,可成为该物业的共有人。
■点评两位同住成年人的出现,使得产权人的确认出现分歧。根据购买共有住房的规定,购买共有住房应先取得该房屋内同住成年人的书面同意,由同住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产权人。
如果李某当时在使用权转产权时,征得两位同住成年人书面同意,则现有产权人就是三兄妹。如果未经书面同意,且李某是使用工龄购买的公房,则该房屋同住成年人可与李某共有该房屋。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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