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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钱替老人买房日后如何分割

青岛房产之窗  www.qd-house.net   2004-03-12   合作:青岛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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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先生问:几年前,爷爷、奶奶的公房拆迁,爸爸拿出积蓄替老人买了新房。前年爷爷过世,今年房产证马上就要开始办理了。当初小叔曾和老人一户,办理证件需两家签字,但小叔处处从中作梗。而小叔另有住房。奶奶写过字条,证明6万元是我家出的。请问:1.如果继承,是子女平均一人一份还是先把我们投的6万元拿出再分?2.我们还有什么别的办法拿回自己的钱?

  律师解答:

  如果是已经通过买卖的方式将原来的公房买下作为私有产权,虽然没有办理产权证,但法院一般可以通过买卖合同的主体来确定房屋产权的所有人。也就是说,如果合同上的购买人是你爷爷,则现在基本可以确定现在的产权人是你奶奶以及你爷爷的法定继承人,换句话说,现在的房子属于共有状态。房屋产权的一半属于你奶奶,另一半属于你爷爷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共同享有。下面分别回答一下你的具体问题。

  第一,如果进行法定继承,则首先要用遗产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你们投入的6万元,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应当属于你爷爷和奶奶夫妻共同债务,将来分割遗产时,应当首先从房款中扣除债务,剩余的才可能是净财产,进行分配。如果字条反映的事实是客观真实的,应当合法有效。

  第二,一般来说,取得房屋权利的人应该清偿该6万元的债务。只要是属于你奶奶自己的合法财产,愿意给谁就给谁。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 赵清树 王丽丽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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