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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陷阱及防范全攻略

青岛房产之窗  www.qd-house.net   2004-03-12   合作:青岛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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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对业主

1)以个人买房名义现金收购业主房屋

陷阱揭密:利用收购的形式赚取不正当差价

    业主名义上已经出售了房屋,获得房款,实际上如果经纪公司在销售中

    利用仍为业主名下的房产从事不法活动,业主仍然拖不了干系。

陷阱防范:房产过户才是出售房屋的关键步骤,提醒业主不要做一手交钱一手交房的快速交易,避免个人风险并且不给不法中介创造收取不正当差价的机会。      

2)代理合同陷阱:主要指与业主签订独家代理协议中存在的陷阱

  陷阱揭密:利用霸王条款约束业主。主要包括代理协议中无代理销售时间的限制及不能按时完成委托的赔付标准,但是如果业主不通过该中介售房,却要承担高金额的违约金。

  代理交易不透明,赚取不正当差价。签定协议后,业主不再面对购房者,对于具体的销售价格及销售期限无从得知,只是会按照协议获得约定的售房价款。经纪公司利用买卖双方不见面的机会赚取差价。

陷阱防范:房屋买卖过程的透明交易至关重要,一定要买卖双方见面签定正式的《买卖合同》,为自己争取获得阳光操作的机会。

二、针对买方

1)不透明全包价,存在陷阱

  陷阱揭密:在买卖交易过程中,大部分情况下,所有的费用都由买方承担,不法中介不明确告知买方在交易过程中需要交纳的费用,只告知买方全部买下标的房产需要的价款,实际上所谓的全包价比经纪公司应该收取的服务费用及代收的税费等相关费用高的多。

  陷阱防范:一定要将经纪公司收取的费用及需要向相关部门交纳的费用了解清楚,最好在合同后附《费用清单》详细计算相关收费,避免不正当差价。

2)房屋入住无正规物业交验

  陷阱揭密:不法中介不协助买卖双方完成物业交验,可能出现买方入住后发现原业主的供暖费、物业费等大笔费用拖欠,但是已经将房款付给业主,只能个人承担!

  陷阱防范:一定要有正规的物业交验过程,并且不要一次性支付全款给业主,在双方完成物业交验,保证物业交验的费用结清及房屋的验收工作后付剩余房款。

3)利用买方对房屋交易的错误理解设置陷阱

  陷阱揭密:很多买方认为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只要自己拿到房屋的钥匙入住了,房子就是自己的了,实际上在房屋正式过户之前,产权仍然归属原业主,并且存在可能无法完成交易的可能性,如果在过户之前将房款支付给业主,买方存在“钱房两空”的可能性。不法中介为了促成交易,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避而不谈甚至将可能存在交易困难的房产卖给买方并且让买方过户之前付款给业主。

  陷阱揭密:在过户之前支付房款给业主时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了解清楚此房是否能顺利过户,是否存在纠纷等情况后,综合估计自己的风险再作出决定。

三、针对买卖双方

  利用过于简单的买卖合同套牢业主及买方。

  陷阱揭密:签定的买卖合同中只简单说明了双方约定的房款数额、所交易房屋的地理位置等基本情况,没有相关的付款时间、付款方式等的相应条款,也没有入住交验、费用明细的相应条款,于是最终演变成买卖双方出现问题不知如何解决,经纪公司推卸责任的旷日持久的纠纷。

  陷阱防范: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除标明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一些基本情况之外还应表明房款的支付时间、方式、费用明细清单、入住交验单及相关的违约责任。切记,过于简单的合同日后可能会有更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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