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后,职工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
| 青岛房产之窗 www.qd-house.net 2004-03-16 合作:青岛房地产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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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后,由原单位或清算组织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持法院或工商局出具的单位撤销、解散、破产等的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凭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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