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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产权登记需办理公证

青岛房产之窗  www.qd-house.net   2004-07-22   合作:青岛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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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不是所有房屋转让的必经程序,但是有些房屋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公证手续。根据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产权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联合通知》的规定,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其次是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再者赠与房产也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以 及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者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另外,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也必须办理公证证明。除此之外,其他房屋转让,可不必办理公证即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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