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将在京试点 按0.8%税率征收不增加居民负担 |
| 青岛房产之窗 www.qd-house.net 2004-08-09 合作:青岛房地产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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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知情人士向南方日报证实,开征物业税工作将在北京率先试点,南京、上海、广东的试点工作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紧随其后,最后再在全国推广。报道称日前国家财政部在吉林开会时,专家们认为,我国确实到了开征物业税的时候,但该项改革较为敏感,必须持审慎的态度。按国家定下的方案是先全面调研,再实行制度建设并加以立法。之后先在小部分城市试点,然后逐步向全国推开。报道称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专家已作了测算,如果按照0.8%的税率征收物业税,不会增加居民的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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