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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多少看房龄 管理中心下发通知明确房龄和首付款比

青岛房产之窗  www.qd-house.net   2005-02-17   合作:青岛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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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贷款买二手房时,房屋年龄不同,首付款比例也将有差异。昨天,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中心刚刚下发了“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业务标准和规定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房龄和首付款比例的关系,以及借款的办理手续。

    今后购买二手房的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所购房房龄10年以内(含10年),首付款比例应不小于30%;所购房房龄10-15年(含15年),首付款比例应不小于40%;所购房房龄15-20年(含20年),首付款比例应不小于50%;所购房房龄20-25年(含25年),首付款比例应不小于60%;所购房房龄25-29年(含29年),首付款比例应不小于70%;30年以上(包括30年)的二手房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另外,通知中规定,借款人已婚的,签订合同时夫妇双方必须同时到场签字;借款人未婚的,本地职工必须由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出具未婚证明,外地职工若出具户籍地婚姻登记部门的证明有困难,可由所在单位或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未婚证明。临时开户、突击补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的职工,应在单位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后,才可申请借款。(记者闵妤)

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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