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结构完善政策 我市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新思路 |
| 青岛房产之窗 www.qd-house.net 2005-03-16 合作:青岛房地产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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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底数,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住房建设规模;稳步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积极探索货币化补贴新模式……”。在3月11日召开的全市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今年我市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工作的新要求。
认清我市住房供应保障体系基本情况
新《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实现由“普惠制”向“保障型”的转变
1998年至今,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累计完成投资108亿元,竣工739万平方米,为近8万户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超额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开工建设200万平方米、竣工60万平方米”的工作目标。
经济适用住房为解决我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改善住房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同时也成为推进城市建设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旧城村改造和新区建设的重要手段和保证。
扩大保障范围,稳步推进廉租住房保障
2001年底至2004年,我市廉租住房政策实施三年来,投入专项资金600多万元,通过以发放租金补贴为主、减免租金和配租廉租住房为辅的方式,共为1871户低保家庭实施了廉租住房保障。基本解决了市内四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4平方米以下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
住房供应保障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2004年8月至今,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政府规章,有效地调整了住房供应政策。目前我市已经形成了按照最低收入、低收入、中等收入和高收入家庭分别供应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和商品住房的四个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住房供应保障层次更加分明。
我市住房供应保障体系的发展经历了1998年-2001年探索实施阶段;2002年-2004年规范管理阶段和2004年10月至今的政策调整阶段,这是一个从探索、发展到逐步完善规范的发展过程。
明确完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的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建立和完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是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改善不同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实现政府住房保障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住房保障职能的重要途径;是推动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提出今年住房供应保障工作任务
摸清底数,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住房建设规模
根据要求,抓紧开展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并以此作为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的重要依据和重要基础条件。
稳步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首先做好调标及新增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年内完成700户新增低保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还要加强廉租住房保障户的动态管理和对于保障标准的动态研究。
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
具体为规范销售管理,实行公开销售;加强销售监管,加大监督力度,加大处罚力度,坚决遏止违规预定、暗箱操作现象的发生;规范用地管理;保证政策平稳过渡,采取持“老证”买“老房”的形式,采取定向销售解决过渡期间新老政策衔接问题。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启动试点项目,2004年至今,根据规章的有关规定,已经初步选定了几个地块作为普通商品住房试点地块,进行调查摸底和测算工作。做好项目转化和完善配套政策工作。
积极探索货币化补贴新模式
继续加大对我市实施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的调研,充分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教训,研究我市实施货币化补贴的可行性,为下步推进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会议指出,2005年,是我市新的住房供应体系调整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大力实施安康居住工程的第一年。各有关部门应以此为契机,加强调查研究、大胆创新,将我市住房供应保障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促进我市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会上,青岛百通城市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金秋实业有限公司、海信地产等十家企业,作为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代表,共同签署了《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依法开发建设,提高工程质量,规范销售行为,树立良好形象,服务购房群众》的倡议书。
记者 宿虹
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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