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给儿子,是否就是儿子夫妻共同财产? |
| 青岛房产之窗 www.qd-house.net 2005-06-08 合作:青岛房地产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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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有一处房屋,想留给儿子,但是由于他与妻子关系不好,我担心将来他们如果离婚,儿媳会来抢房子,请问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继承法》以及新修改的《婚姻法》,你可以以遗嘱或赠与方式将房屋只给你儿子一个人,这样,该房屋属于你儿子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将来你儿子离婚,也不会出现你所担心的情况。
山东北极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德基张曜
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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