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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料上海房价会暴跌 买家反悔试图找茬毁约(2)

青岛房产之窗  www.qd-house.net   2005-09-05   合作:青岛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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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故】房价暴跌下家反悔

然而正当楼市价格高速上冲达疯狂状态时,宏观调控于3月正式开始,一系列的新政策使得楼市迅速降温。

此时,林小姐好不后悔,眼看着房价连连下跌。金桥地区虽有规划中的轨道交通6号线经过,但由于地处中环和外环之间,离开市中心区域远,周边新房上市量也大,因而正好属于房价泡沫最容易消退的地区。自3月15日签订协议起,到6月18日张先生办妥小产证,单等林小姐去办理贷款手续时为止,同类房屋的市场价已经由每平方米近万元的价格跌到了7000元左右,房屋市值缩水20多万元。

房子在跌价,贷款没办过,房款没付清,林小姐总觉得房子还不属于自己,自己没有被“套牢”。虽然,张先生已在签合同的第二天就把房门钥匙交付。面对缩水20多万元的房子,林小姐动起了违约的念头。


【行动】下家花样百出欲全身而退

然而,已经交给对方的24.6万元怎么办呢?林小姐开始“花样经百出”。

第一招:伪造证据,声称找不到上家办理过户手续——为了顺利解约并拿回自己的定金和购房款,必须得找茬。于是林小姐既没有真正地找过张先生,也没有向负责交易的中介机构中原房产反映过“找不到”张先生的情况,而是多次向证大家园三期的物业公司表示自己找不到上家张先生,希望物业公司帮助寻找。7月31日,林小姐向物业公司递交了一份书面解约通知,要求物业公司转交给张先生。通知说明:自己因找不到上家张先生而无法履行过户手续,现在要求与张先生解约并退还定金和房款并赔偿违约金。

第二招:恶人先告状,告上家违约——8月9日,林小姐在没有通知中介的情况下,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追究张先生“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避而不见自己”的合同违约责任,要求仲裁庭裁决其与上家张先生之间买卖合同解除,双倍返还定金32.8万,返还购房款8.2万,承担违约金8.2万,法定违约金1万及8.2万元的同期银行利息。林小姐向仲裁委员会声称找不到上家张先生,并提供物业公司出具的一张找不到张先生的书面证明,作为自己的证据。

第三招:声称银行贷款门槛提高为政策风险,自己办不出贷款为不可抗力——由于林小姐实际上没有意愿向银行申请贷款,但根据协议,林小姐在张先生拿到产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必须备齐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资料,交银行申请贷款,逾期15日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林小姐心想,随着房产新政出台,媒体纷传银行贷款也将提高门槛,不如把办不出贷款的事情往银行身上推。于是林小姐在交贷款申请资料时,故意没有去办收入证明,没有收入证明自然不符合银行审贷的手续,因此林小姐的贷款就办不出了。为此,林小姐还请教了某律师,知道了“银行提高贷款门槛为不可抗力”这一说。

【仲裁】采集证据四处奔波

仲裁委员会接到仲裁申请后,向张先生夫妇俩的上海地址和新加坡地址发信,并电话联系在新加坡工作的张先生。由于张先生委托中原房产进行卖房操作,且自拿到小产证后就一直在等待对方办理贷款的回音,因此根本没想到自己会被告违约。在等待对方办理贷款期间,中介、林小姐和张先生三方还碰过一次面,当时林小姐推说银行办理贷款未果,而张先生心想自己拿到了对方的首付款,对方不至于毁约,因此也就没有在意对方办理贷款已超过合同规定时间的问题,也根本不知道对方意图毁约。

8月12日,张先生接到上海打来的一个电话,却没有通上话,张先生回电后才得知对方是仲裁委员会,林小姐居然以“避而不见和不办理过户手续”为由把自己给告了。

对于对方诬赖自己违约,张先生气愤不已,于是请了假从新加坡赶回来了解情况,并聘请律师进行仲裁。为了采集证据,张先生先是要求中原房产为自己作证,中原房产负责此项房产买卖的代理人对此也感到莫名其妙,不明白林小姐怎么一点不与中介联系就把上家告了,因此对于张先生十分配合,表示会出席作证。

张先生又找到了出具证明“无法找到卖方”书面证明的物业公司,经过据理力争,物业公司认为自己出具的证明上没有法人公章,因此没有意义。而张先生则表示,如果自己由于物业公司出具的假证明原因而导致败诉,将转而起诉物业公司,这才让物业公司愿意出席作证。

此外,张先生还向银行、房交中心等部门了解了林小姐是否办理过贷款手续等事宜。

经过一番奔波折腾,张先生表示,自己算是尝到了打官司的滋味,对于房产交易这样的大事,一旦有一方违约而打起官司,那可真能把人累个半死。而以投资角度来看,楼市买进容易卖出难、流动性差的特征,自己也算是深刻体会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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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报   陆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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