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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实行买房网上备案 有关问题问答

青岛房产之窗  www.qd-house.net   2005-11-06   合作:青岛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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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合同网上备案确认后,是否可以对合同的条款再进行修改?

    合同网上备案已经双方确认后,不能再对合同进行修改,但交易双方可持已打印的合同,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合同注销,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双方的合同及设定的密码,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原合同,重新签订合同。所以对约定的合同内容,在双方签字确认前应该慎重,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2、合同网上备案确认后,如需撤销如何办理注销手续?

    合同网上备案确认后,如需撤销合同,由交易双方持已确认的合同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撤销合同申请,经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双方的合同及签约时设定的密码,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原合同。

    3、有真实合同,未备案,效力如何认定?

    未办理备案之前,一旦开发商与消费者共同确定了电子合同的内容并打印了文本合同后,该信息就会自动传送至房地产交易中心信息库,对交易进行确认并保存。所以,虽然未经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但交易依然有效。

    4、当事人如何确认合同网上备案已经完成,并且已进入登记申请程序?

在网上查询确认该商品房属可售性质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可以将已经确认的交易内容在电子示范合同文本上进行填写;填写的内容经双方校核无误并由双方提供密码后,再通过电脑确认;电脑确认后开始打印销售合同和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然后双方在下载的销售合同和申请书上签名(盖章)。至此,可以确认网上备案已经完成,并且已进入登记申请程序。 本版撰稿 本报记者 史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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