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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居者有其屋”理想的现实困境

青岛房产之窗  www.qd-house.net   2005-12-18   合作:青岛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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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根溯源,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开端本身就是国家想将城市居民的居住问题从政府和企业负担中剥离,放到中国经济整体发展这样的大预期当中去。所以,想要解决现在所面临的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不能简单的推给政府,靠建设廉租屋来解决,也不能依靠开发商的觉悟,最根本的办法是促使国家经济的整体提升,增加人们的收入,使居民收入与房价成一种正比例发展的关系,使居民手里有钱买房,这才是解决目前问题的根本之道。

  另外针对专家们提出的种种经济适用房替代方案,我们更应该谨慎的分析,然后才能采取行动,否则这些政策在将来依然会是我们不断总结改革的对象。如果说,第一次我们错了是因为缺少经验,那么有过这么多惨痛教训之后,就不应该再轻易犯错。

  背景:

  1、其实,中国的住房制度改革起始于1980年,距今已经走过了风雨飘摇的25年。在这25年中,老百姓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政策改革带给自己的影响。尤其是在即将进入新世纪时的1998年3月,朱镕基总理向中外记者宣布:“我们准备今年下半年出台新的政策,停止福利分房,住房分配改为商品化。”中国政府推行了住房史上最为深刻的改革,从政策层面彻底取消实行了几十年的福利分房政策,开始进入个人购房时代。虽然有一些部门和单位仍然将变相的福利分房实行到了2000年以后,但是毕竟绝大多数的中国城市居民没有这一“优待”。他们只能通过自己的积蓄和少得可怜的住房补贴来实现自己的“安家梦”。但是中国居民手中微薄的收入和存款远远不能满足日益高涨的房价,那么如何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理想,不仅让老百姓,也让政府煞费苦心。因为切实的关系着整个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2、然而,房价的不断上涨让很多人买不起地产商开发的商品房,而经济适用房又供不应求。中国的房地产行业能否承担普通居民的住房需求?经济适用房承担了多少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

  3、在房价论争吵到最高潮的时候,2004年任志强石破天惊地发表了著名的“只给富人盖房”言论。彻底揭开了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该由谁承担的深层次问题。以任志强为代表一部分开发商强调应当由政府来解决,而政府有限的财政能力不足以完全支撑对中低收入者的照顾,只能照顾一些生活上特困的个体。这就在开发商与政府之间产生了空白点,让越来越多的普通居民不知所措。

  标志事件:

  1、1994年7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文件提出建立解决中低收入者的经济适用房供应体系和高收入人群的商品房供应体系。

  2、1996年,国家开始将"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新的增长点"来发展,作为拉动内需的一个手段。

  3、1998年3月,朱镕基总理向中外记者宣布:“我们准备今年下半年出台新的政策,停止福利分房,住房分配改为商品化。”

  4、1998年,北京市开始建设最早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回龙观文化居住区。1998年10月29日,以回龙观、天通苑、建东苑等为代表的19个首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集中展示,由此拉开了经济适用房在北京大规模开发的序幕。

  5、2004年12月12日,任志强首次发表了著名的“只给富人盖房”言论。揭开了是由政府还是开发商承担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问题的争论。

  代表人物:

  任志强 北京华远集团总裁

  易宪容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

  印堃华 上海财经大学房地产经济研究中心教授

  刘志峰 建设部副部长

  徐滇庆 长城金融研究所所长、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终身教授、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兼职教授.

  尹中立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

  言论交锋:

  任志强:“如果我定位是一个商人,我就不应该考虑穷人”、“穷人都要靠国家政府财政转移和二次分配解决住房的问题。解决穷人住房的问题,最终要靠政府制定的社会保障制度。”

  易宪容:“只给富人造房是一派胡言”、“居住权是民众最基本的生存权,如果大多数人的居住权都得不到满足,经济发展就失去了可持续的基础,这与我国正在大力提倡的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

  徐滇庆:经济适用房有八大“罪状”,所以应该取消。这八大“罪状”,一是扰乱价格体系,降低社会福利;二是破坏社会信用,鼓励弄虚作假;三是扩大贫富差距,没有真正帮助低收入群体;四是经济适用房缺乏合理的分配原则;五是滋生寻租腐败;六是不利于建立有效的社会救助系统;七是增加房地产市场的交易成本;八是鼓励提前消费,增加了银行潜在风险。

  刘志峰:“鼓励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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