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之窗 首页新闻购房楼盘二手房租房顾问法规指数地图黄页专题
现在位置:青岛房产之窗 >>> 专题报道 >>> 《物权法》条例解读:私有财产有了法律护身

《物权法》条例解读:私有财产有了法律护身

青岛房产之窗  www.qd-house.net   2007-03-18   合作:青岛房地产信息网
推 荐】【评 论】【 小字】【打 印】【收藏本页】【关 闭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物权法》第十二章一百四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对于私人财产的保护,《物权法》第五章第六十四条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六十六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现实问题:70年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我们的房子怎么办?很多市民为70年后自己住宅的命运焦虑不已,有人说,国家可以依法收回,只给房主一点补偿金。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为《物权法》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

  ■解读 公民私有财产有了法律护身

  有专家表示,老百姓最为关注的莫过于自己购买的房产,在国家规定的70年期限到期后,该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的问题。《物权法》对住房使用权70年后自动续期的规定,无疑给老百姓吃了定心丸。所谓的“自动续期”是延续建筑物使用权的权限,并不是土地所有权,所以一旦建筑物报废,土地将收归国家。

  房产专家韩世同则认为,《物权法》规定住宅用地“自动续期”不必交纳土地使用费“不是什么大突破”。韩世同称,国家无偿占有土地所有权是一种封建体制下的土地模式,土地私有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物权法》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和肯定,使得权属关系清晰了,公权不再侵犯私权。

  房屋不得妨碍相邻建筑采光

  《物权法》第七章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现实问题:我们不仅享有房屋的使用权,还拥有照进房间内的阳光,近年来关于“阳光权”的案子屡见不鲜。一些城市在对新建住宅规划审批环节中存在漏动,使新建筑物的层数、间距不符合建筑规划国家标准,遮挡相邻建筑采光。还有些人为了得到更多的居住便利,乱搭乱盖,影响邻居的建筑采光。

  ■解读   细化条款更有操作性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刘继承律师说,《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对相邻权已有规定,《物权法》进一步细化了相邻权的内容,使其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更具操作性。相邻关系涉及到每个人,日常生活中的噪音、漏水、油烟等等扰邻问题,都是对他人生活的一种妨害和侵害。尊重相邻权,在行使所有权时不得损害他人的权利,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道德的要求。   [上一页]

信息时报
推 荐】【评 论】【 小字】【打 印】【收藏本页】【关 闭
□ 相关新闻 □ 热点专题
  • 物权法今获通过 中国民法典向诞生迈出关键一步(2007-03-16)
  • 物权法威力胜过国六条 商业用房年限成最大玄机(2007-03-16)
  • 物权法给你定心丸“70年后房子不报废就还是你的”(2007-03-16)
  • 物权法表决通过 住宅用地年限小区车位所有权之争落定(2007-03-16)
  • 物权法7审通过 有望让房地产成为“永恒产”(2007-03-16)
  • ·青岛楼市日记
    ·青岛房地产导购指南
    ·青岛网上房产信息系统
    ·青岛经济适用住房专题
    ·青岛住房公积金专题
    发表评论: 会员用户名:   密码:  非无忧房网会员,欢迎注册
    说    明: 如果不填写用户名与密码;则以“网友”身份发表
    评论内容:
     
    (声明:发言为读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无忧房网网站)
    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