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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的房子想拆就拆 还怎么去奢谈民生?

青岛房产之窗  www.qd-house.net   2007-04-07   合作:青岛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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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物权法》主要起草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来到佛山市中级法院,为来自五区的上千名律师解读了新颁布的《物权法》。在讲座上,王利明表示,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体现了对民生的最大关怀,但是,“老百姓的房子想拆就拆,那还怎么去奢谈民生?”    

    商业开发也可涉及公共利益

    在《物权法》出台的背景下,重庆最“牛”钉子户的新闻最近上升为市民的热点话题,对于这一新闻,王利明虽然没有直接作出评论,但他表态称,《物权法》第一次以基本法的形式确立平等保护原则,把个人财产置于与国家财产同等对待的地位,“它保障私权、规范公权。”王利明认为,平等保护原则体现了对民生的最大关怀和关注,“民生的最大问题就是权利问题,老百姓的房子想拆就拆,那还怎么去奢谈民生?”

    同时,王利明表示,他并不赞成凡是商业开发都不是公共利益的说法,他认为有时候两者可能会交织在一起。如果说这一片房子都已经破烂不堪了,影响到了这一地区的居住环境,甚至影响到整个城市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商业开发也可能涉及公共利益。    

    《物权法》很复杂

    在整个讲座中,王利明主要向律师们阐释了《物权法》有关司法解释中的争议点、误解点和回避点,以及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疑惑和建议。他表示,物权法涉及的问题非常之多,也很复杂,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触动了整个社会的每一根神经。“打个比方,一个人,你可以一生不结婚,但不可能说一生都没有财产。”

    据了解,此次讲座由市律师协会组织,全市1000多名律师和公、检、法系统部分人员参加。协会秘书长胡玉明表示,这是今年协会对律师继续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由于《物权法》刚刚颁布不久,并很快就要实施,因此对于直面该法的从业律师来说如何正确解读是非常重要的。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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