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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合作建房律师模式 未通过拿地公约不收取任何费用

青岛房产之窗  www.qd-house.net   2007-04-22   合作:青岛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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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建房“律师模式”徐州启动
  未通过拿地公约不收取任何费用


  发起江苏省首例律师模式合作建房的刘茂通律师昨天(18日)透露,目前已有121名市民参加报名,合作建房近日将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据悉,此次以律师名义发起的个人合作建房,与原本纯粹的个人合作建房,在运作模式上有着很大的不同。以律师名义发起合作建房,实际上是整个合作建房项目都聘请律师事务所出面管理和操作。律师事务所成为一个常设机构,接受来自于各方面的委托,将他们联合起来,待大家的要求和意见都成熟之后,再集中和统一合作者的意见对整个建造房屋的工作进行运作,包括拿地、报批、申请建房等一系列的工作。刘律师还表示在没有达到合作建房公约草案所约定的人数和没有通过拿地意见之前,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的前期费用均由发起人自行负担。

  目前,刘律师发起的合作建房,第一期报名工作接近尾声,已经有121名徐州市民向律师事务所提交了申请书。据了解,报名者以中低收入者居多。选房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进行排序。中国矿业大学一位教授称,只要国家没有对这种购房模式进行明令禁止,那么就可以运作。

江南时报 黄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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