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规”审批视角下的个人合作建房 |
| 青岛房产之窗 www.qd-house.net 2007-04-26 合作:青岛房地产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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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拿到土地的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除经历正常立项审批程序外,目前正面临该市有关部门的“非常规”审批。记者昨天从权威渠道获悉,由于涉及全国各地个人合作建房“导向”问题,温州市政府已就该项目成立了“领导小组”,正在研究项目立项的有关法律法规问题。(《东方早报》4月25日报道)
个人合作建房究竟有多难?看看最先提出这个倡议的北京于凌罡等人至今仍然拿不到一块地,即可略知一二。而备受国人瞩目的温州市个人合作建房项目,虽然已经进入到正常的审批程序之中,似乎让所有人都看到了个人合作建房的曙光,但一个“非常规”审批,已经让个人合作建房的窘境凸显无遗。
从法律的相关规定看,我们应该承认,国家的确缺乏对个人合作建房这一完全新鲜的事物进行规范性约束的条款,这似乎成为个人合作建房的一大软肋,同时也为个人合作建房成为可能提供了无限的想像空间。基于司法的因素,温州市专门成立了相关的领导小组,这样的程序并无不妥,慎重研究也可视为对个人合作建房的负责任。但如果考虑到此前温州市房产局的负责人就曾公开表示对个人合作建房的明确反对态度,恐怕所有人都对温州市的“非常规”审批不抱太大的希望。
其实,如果更深入一些剖析温州市个人合作建房迟迟难以拿到“准生证”的根源,恐怕还并不仅仅在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约束这一因素,因为即使相关的法律空白,有关方面也完全可以在相关资质齐全的前提下,准许其摸着石头过河,这种态度本来就是政府对待改革者的一种相对宽容的姿态。但问题是,在一向以改革开放著称的温州这里,个人合作建房显然并非摸着石头过河那么简单。
因为往小了说,个人合作建房为众多期待以低价格获得一套住房的合作者们提供了一种梦想成为现实的可能性;若是往大了看,则缺乏足够多的中间环节的个人合作建房,由于价廉物美而必将给那些带有官商勾结背景的房地产商们的巨额利益带来强烈冲击,温州个人建房是否糅杂了这些复杂的因素,我们无从判断,但却不能禁止人们做这样的联想。
在如是的整体背景之下再看个人合作建房,其在萌芽、生长过程中,必然会打上计划经济、政府干预的烙印,这一点,个人合作建房与正常的商品房开发其实并无实质区别。当此人们对个人合作建房的命运忧心忡忡之际,其实人们更该思考的问题是,政府对于个人合作建房该不该予以过份的关注,政府该不该以有形之手对个人合作建房予以“非常规”审批。
归根结底,尽管出发点有所区别,但个人合作建房与商品房的建设完全属于市场行为,对于这样的行为,让市场去检验其生命力、合理性,恐怕是再好不过的调控手段了。总是期待通过政府的指导去解决市场经济中遇到的所有问题,这种思路本身,就并非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非常规”审批视角之下的个人合作建房,其实凸显的正是计划与市场交相混杂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情结。
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笔者对温州个人合作建房的命运并不看好。
来源:中国合作建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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