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设路障堵网点“财路” 法院判令十日拆除路障 |
| 青岛房产之窗 www.qd-house.net 2007-04-29 合作:青岛房地产信息网 |
| 【推 荐】【评 论】【大 中 小字】【打 印】【收藏本页】【关 闭】 |
|
在本市一小区内购买了网点房,但购房者装修时发现房门前被物业公司装上了升降路障栏杆,无法进出。于是购房者将物业告到法院,经审理后市南法院作出判决,判令物业在十天内拆除路障。
据介绍,购房者为大连北城建设集团圣丰工程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20日购买了金帝山庄小区西门外11号甲、乙沿街敞开式网点一套。但正在该公司准备入住网点进行装修时,发现青岛中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把小区的大门移到了公司所购买的房屋外,安装上了升降路障,致使其无法正常入住装修及正常经营,挡了自己的“财路”,于是该公司就将物业告到了法院。
市南法院依法判决物业在10天内将设置在网点前的路障拆除。
来源:半岛都市报
|
|
| 【推 荐】【评 论】【大 中 小字】【打 印】【收藏本页】【关 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