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之窗
●
首页
●
新闻
●
购房
●
楼盘
●
二手房
●
租房
●
顾问
●
法规
●
指数
●
地图
●
黄页
●
专题
●
现在位置:
青岛房产之窗
>>>
法律法规
>>>
市场交易
>>> 青岛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内四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青岛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内四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青岛房产之窗 www.qd-house.net 2007-12-07 合作:
青岛房地产信息网
【
推 荐
】【
评 论
】【
大
中
小字
】【
打 印
】【
收藏本页
】【
关 闭
】
关于调整市内四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青政办发〔2007〕35号
(二○○七年九月六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掌握城区土地质量和利用状况,加强政府对土地价格的宏观调控和地价管理,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土地优化利用,保障国有资产的合理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07〕11号)要求,市政府决定,调整市内四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此次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调整的范围为市南、市北、四方和李沧区,总面积为198平方公里。
二、此次基准地价调整是按不同的土地级别分别评估和测算的商业、住宅、工业等各类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月1日。具体地块的出让底价、交易底价可以由基准地价结合地块大小、形状、容积率、土地使用年限、区域因素、市场情况、产业政策等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测算。
三、市政府将根据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实际情况,每隔1至2年调整一次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在地产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也将适时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内四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03〕5号)同时废止。
五、基准地价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解释。
附件1:城镇土地分类表
附件2:青岛市市内四区土地级别范围(图)
附件3:青岛市市内四区基准地价内涵
附件4:青岛市市内四区基准地价表
[延伸阅读]
黄岛公布土地基准地价 商业和住宅用地分五级
【
推 荐
】【
评 论
】【
大
中
小字
】【
打 印
】【
收藏本页
】【
关 闭
】
□
相关新闻
□
热点专题
经济增长周期与土地价格变动
(2007-12-05)
第三部分 土地价格和商品房价格的关系
(2007-12-05)
京穗深全面清理闲置土地 严打开发商囤地行为
(2007-11-30)
贿赂9名官员 广州房地产商假造征地诈骗政府1.6亿
(2007-11-29)
面粉比面包贵 竞拍土地的背后房、地、股联动
(2007-11-27)
·
青岛楼市日记
·
青岛房地产导购指南
·
青岛网上房产信息系统
·
青岛经济适用住房专题
·
青岛住房公积金专题
发表评论:
会员用户名:
密码:
非无忧房网会员,欢迎
注册
说 明:
如果不填写用户名与密码;则以“网友”身份发表
评论内容:
查看网友评论
(声明:发言为读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无忧房网网站)
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