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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里“蹲”着卖主户口 新迁户主无法落户
青岛房产之窗 www.qd-house.net 2008-02-20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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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原户主户口没迁走,派出所至今无法为新迁来的户主落户
春节前就乔迁进招商名仕小区的杜俞,至今心情不太愉快。住进去不久,就想把在罗湖的户口迁至南山,但却被告知他这套房子原来的户主没有迁走,派出所没办法给他落户。
他通过中介公司辗转找到卖方。昨天卖方告诉他:自己其实只是第二任主人,第一任主人的户口才是应该迁走的,他的户口还在福田根本就没有迁入到招商名仕小区。现在,第一任业主根本没有办法联系上。
按照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的规定,一套房子只能有一个户主。杜俞说,他现在正在迫使中介公司找到第一任业主。如果第一任业主不愿迁走,他可以考虑把自家三口人落到第一任业主户口下。不过,他也不清楚派出所是否允许。实在不行,他准备起诉中介公司,要求退房。
昨天下午,杜俞找到一名律师咨询。律师告知,如果起诉的话,被告方除了中介公司,还应包括第一任业主。《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公民迁出本辖区应主动申报。条例第六、第十、第二十条还规定了对不按规定申报者的处罚方式。该条例对户口本身如何处理并无具体规定。因此,派出所对这一情况,一时觉得难以处理是情有可原的。作为新房东,杜俞取得新购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在内,已具备《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的报入户口的条件。凭房地产权证、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及近期照片,新房东即可向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公安部门申报户口。从逻辑上说,由于老房东违法,所以新房东的合法事情也不能做。这实质上是允许老房东继续违法。新房东杜俞可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催促老房东无果,可就此向法院提起违约或侵权之诉。
就此,这位律师提醒市民: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在买卖协议中标注有关户口迁移的条款。该条款要明确约定售房者及其家属户口迁出的时间,并明确不及时迁移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如规定每逾期一天按房款总额的百分之几赔偿购房者损失等,以此迫使售房者严格按合同履行。
深圳商报 郑 恺 洪 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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