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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城4家银行表示可办理二套房贷款优惠业务
青岛房产之窗 www.qd-house.net 2008-04-01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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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不少市民致电本报询问岛城的二手房贷款是否有优惠。就此,记者以客户身份致电岛城的几家银行,其中4家银行表示能够办理二套房贷款的优惠业务,但是由于目前没有明确的人均住房面积标准,办理难度很大。
去年12月11日央行颁布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近日作出初步界定,即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为26.6平方米。外界普遍认为,建行的这一标准预示着第二套房贷政策的正式松动。
随后,记者从招行、青岛商业银行、光大银行等处获悉,他们的二手房贷款政策与前几个月相比没有任何松动迹象。现在办理二手房贷款实行的政策,还是无论第一套房的贷款是否还清,只要在央行的征信系统中有按揭贷款记录的家庭,买二套房时最低首付款不低于四成,贷款利率比首套房贷款利率高10%。
建设银行市南支行房贷部的有关工作人员称,在第一套房的贷款还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情况下,申请第二套房的房贷可享受首套房的政策,但是还没有可参照的人均住房面积标准。农行、中信银行、深发展也表示对本市的人均居住面积不清楚,虽然可以优惠但实施起来无标准可依。
半岛都市报 杨冰 葛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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