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之窗
●
首页
●
新闻
●
购房
●
楼盘
●
二手房
●
租房
●
顾问
●
法规
●
指数
●
地图
●
黄页
●
专题
现在位置:
青岛房产之窗
>>>
新闻聚焦
>>>
行业广角
>>> 房价降一半 深圳业主以“断供”要挟开发商补偿
房价降一半 深圳业主以“断供”要挟开发商补偿
青岛房产之窗 www.qd-house.net 2008-04-10 合作:
青岛房地产信息网
【
推 荐
】【
评 论
】【
大
中
小字
】【
打 印
】【
收藏本页
】【
关 闭
】
去年房价103万元,贷款70万元,现在市值68万元
近日,深圳多个业主论坛都出现业主以“断供”要挟开发商给予补偿的说法。业内人士表示,业主“断供”,开发商并不需要承担直接责任,利益受损最大的还是业主。
“我去年8月买的房子总价103万元,贷款70万元,现在这个楼盘才值68万元,也就是说现在我是负资产。”市民李先生在深圳一论坛上发帖表示,“我将放弃供楼。”他的这一做法引得一些网友的赞同,不少人表示他们也将采取同样的做法。对此,银行方面表示,业主断供三个月银行就可以起诉查封房产,业主将损失首期款、已付按揭款和房产权。
虽然损失大,但仍有业主称要以断供要求开发商对降价作出相应补偿,“因为是期房,开发商具有担保责任,断供对开发商具有绝对影响”。
据了解,提出断供号召的业主所持依据在于“银行为防范放款风险,会要求开发商为购房人在办理完房产抵押登记之前提供阶段性的担保,若购房人不还款,开发商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但多家开发商均称:“开发商一般都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
世华地产按揭部总监阎巧与多家银行有密切联系,她说:“只有开发商和银行签订《担保回购协议》,客户在一年期内断供才能由开发商埋单,但此协议基本没有。”
有要断供的业主算了一笔账:“贷款103万元,20年内还清,加上利息估计得还163.5万元。我宁愿再想办法借钱买一套同楼盘、同面积的二手房,现在加上税费不到100万元的二手房很多。”
业内人士表示,此种算法并不科学,一是“借钱买楼”未必可行,二是再买楼还是要按揭贷款,付利息。
“业主断供的话,损失最大的是他本人,不仅‘房财两空’,而且资信受损。”
青岛日报
【
推 荐
】【
评 论
】【
大
中
小字
】【
打 印
】【
收藏本页
】【
关 闭
】
□
相关新闻
□
热点专题
人大代表建言:对房贷破产者破产保护和社会救助
(2008-03-12)
美政府启动“生命线计划” 避免房贷违约危机进一步恶化
(2008-02-19)
“房奴”频频成被告 银行房贷违约量增加警钟
(2007-12-30)
楼市暗涌“断供房”断供拍卖原房主损失不小
(2007-10-27)
·
青岛楼市日记
·
青岛房地产导购指南
·
青岛网上房产信息系统
·
青岛经济适用住房专题
·
青岛住房公积金专题
发表评论:
会员用户名:
密码:
非无忧房网会员,欢迎
注册
说 明:
如果不填写用户名与密码;则以“网友”身份发表
评论内容:
查看网友评论
(声明:发言为读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无忧房网网站)
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