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之窗
●
首页
●
新闻
●
购房
●
楼盘
●
二手房
●
租房
●
顾问
●
法规
●
指数
●
地图
●
黄页
●
专题
现在位置:
青岛房产之窗
>>>
新闻聚焦
>>>
焦点房谈
>>> 地震房产损失谁来承担?专家:损失不应房主独担
地震房产损失谁来承担?专家:损失不应房主独担
青岛房产之窗 www.qd-house.net 2008-05-23 合作:
青岛房地产信息网
【
推 荐
】【
评 论
】【
大
中
小字
】【
打 印
】【
收藏本页
】【
关 闭
】
5月16日,德阳永泉镇,灾民在废墟中寻找物品。对于许多灾民而言,倒塌后的房屋如何重建、余下的房贷怎样归还,心中无底。摄影/陈杰
多位专家表示,对于不可抗力灾害,应由银行、贷款人和包括政府在内的第三者同担
在搜救工作渐入尾声之后,生还灾民的财产问题日益凸显,其中房产尤为引人注目。
央行日前已要求各商业银行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做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但灾民房产的更多具体问题尚无具体政策出台。多位专家昨日(5月2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地震中的房产损失,应由银行、贷款人和第三者共同承担。
虽然目前我国的房贷险赔付范围一般不包括地震这样的不可抗力带来的损失,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灿昨日表示,银行、贷款人和第三者应共同承担这部分损失,在第三者中,既包括政府的拨款,也包括保险公司的赔付。
徐灿同时提醒,既然房贷险的受益人为银行,“那么银行就应当承担这部分保险费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银行研究室副主任吴庆也撰文表示,银行应当基于商业规则对有关的债务做延期或减免处理,政府也可出台相应政策给受灾住户以适当财政补贴,或替代住户偿还部分贷款,因为“动态的看,银行可能从此次灾难中受到一些损失,但亦可在参与事后的灾后重建中获得发展”。(记者 李静睿)
■
观点: 房屋倒塌 土地使用权仍在
新京报
【
推 荐
】【
评 论
】【
大
中
小字
】【
打 印
】【
收藏本页
】【
关 闭
】
□
相关新闻
□
热点专题
大荣置业再向灾区捐款30万 累计捐款50万元
(2008-05-23)
青岛房价7年间涨幅近3倍 资源性区域价格坚挺
(2008-05-23)
专家:地震中房屋倒塌土地使用权仍在
(2008-05-23)
强扭的瓜也甜:万科投入1亿元资金参与灾后重建
(2008-05-23)
保利万科等补捐善款 地产商集体挽救品牌形象
(2008-05-23)
·
青岛楼市日记
·
青岛房地产导购指南
·
青岛网上房产信息系统
·
青岛经济适用住房专题
·
青岛住房公积金专题
发表评论:
会员用户名:
密码:
非无忧房网会员,欢迎
注册
说 明:
如果不填写用户名与密码;则以“网友”身份发表
评论内容:
查看网友评论
(声明:发言为读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无忧房网网站)
新闻搜索